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的1988年至1996年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的1988年至1996年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5号
为维护国家法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的统一,经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自治区人民政府1988年至1996年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自治区主席 列确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的1988年至1996年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公办重点中小学实行“三包”试行办法的修改补充规定
藏政发[1988]7号 1988年1月29日
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全区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五个文件的通知
藏政发[1988]12号 1988年2月24日
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藏政发[1988]17号 1988年3月12日
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外国人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藏政发[1988]22号 1988年3月25日
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试行主要副食品零售价格变动给职工适当补贴的通知
藏政发[1988]33号 1988年6月27日
6、关于青藏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批复
藏政复[1988]41号 1988年8月10日
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卫生厅关于贯彻国发[1988]61号文件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藏政发[1989]10号 1989年2月21日
8、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筵席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
藏政发[1989]20号 1989年4月4日
9、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经委关于加强横向经济联合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
藏政发[1989]26号 1989年5月6日
10、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藏政发[1989]56号 1989年9月8日
1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城镇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通知
藏政发[1989]80号 1989年11月10日
12、对我区公民因私出境管理工作中若干政策性问题请示的批复
藏政发[1989]48号 1989年9月4日
1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统一我区道路交通检查站请示的通知
藏政办发[1989]6号 1989年3月27日
1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区省级领导干部配备工作用车的具体规定
藏政办发[1989]38号 1989年10月20日
1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的通知
藏政发[1990]19号 1990年2月14日
16、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自建住宅中违反有关规定用地的处理办法》
藏政发[1990]45号 1990年6月25日
1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藏政发[1990]56号 1990年8月23日
18、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西藏自治区测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藏政发[19900]59号 1990年8月29日
19、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地质矿产局履行综合管理全区地质矿产工作四项政府职能的通知
藏政发[1990]91号 1990年12月27日
20、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民政厅、财政厅、农牧林委等六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意见的通知
藏政发[1990]92号 1990年12月29日
21、关于对内地西藏班学生初中毕业升入中专、技校后有关经费标准问题的批复
藏政复[1990]2号 1990年1月18日
2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水利局关于明确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报告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0]23号 1990年5月4日
2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农业部从毗邻国家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0]68号 1990年12月21日
2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
藏政发[1991]52号 1991年7月16日
2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计经委关于请批转执行五个办法(意见)报告的通知
藏政发[1991]66号 1991年9月6日
26、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工商税收的规定
藏政发[1991]73号 1991年10月12日
2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贯彻意见的批复
藏政复[1991]10号 1991年3月4日
28、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商业厅关于加强食糖流通管理和安排储备报告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1]13号 1991年4月26日
29、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商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发展我区个体私营经济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1]23号 1991年7月25日
30、西藏自治区关于国家职工建造、使用私有住宅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2年第1号政府令 1992年1月29日
31、西藏自治区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1992年第3号政府令 1992年10月27日
3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改革搞好国合商业的意见
藏政发[1992]1号 1992年1月21日
33、关于加强有线电视管理工作的通知
藏政发[1992]11号 1992年2月12日
34、关于转发我区城镇职业高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藏政发[1992]12号 1992年2月12日
3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国内外来藏投资的若干规定
藏政发[1992]53号 1992年7月14日
36、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西藏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藏政发[1992]56号 1992年8月3日
3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实施意见
藏政发[1992]66号 1992年8月11日
38、关于《西藏自治区个体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的批复
藏政复[1992]23号 1992年4月23日
39、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外国及港、澳、台登山团队进藏有关问题的批复
藏政复[1992]49号 1992年8月15日
40、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2]15号 1992年5月25日
4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贯彻执行中办发[1987]1号、劳人薪[1987]53号文件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2]33号 1992年10月7日
4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国家税务局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和经济权益转让征收营业税具体办法的通知
藏政发[1993]18号 1993年3月13日
4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旅游局、外事办公室、公安厅关于取消进藏批准函后加强对海外散客管理意见的通知
藏政发[1993]26号 1993年4月13日
44、关于拉萨轻工业合作开发区实施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国内外来藏投资的若干规定》办法的批复
藏政复[1993]6号 1993年1月16日
4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非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藏政复[1993]11号 1993年3月4日
46、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计经委关于加强我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3]3号 1993年3月11日
4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库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3]21号 1993年7月14日
48、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3]39号 1993年12月29日
49、西藏自治区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暂行规定
1994年第4号政府令 1994年9月16日
50、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体委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区优秀运动员招收与退役分配问题意见的通知
藏政发[1994]28号 1994年3月4日
51、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商业厅关于报送《西藏自治区粮食合同定购暂行办法》请示的通知
藏政发[1994]32号 1994年3月22日
52、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标准加强会议费管理的请示的通知
藏政发[1994]34号 1994年3月25日
5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明确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及职责意见的通知
藏政发[1994]75号 1994年9月21日
5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4]1号 1994年1月4日
5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当前火灾情况和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4]7号 1994年4月4日
56、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拉萨市人民政府《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暂行办法》、《举报和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
藏政办发[1994]14号 1994年6月22日
57、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继续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暂不征集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的批复
藏政复[1995]27号 1995年7月6日
58、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自治区烟草专卖办法(暂行)》的批复
藏政复[1995]55号 1995年11月14日
59、关于确定西藏自治区拍卖市场主管部门的函
藏政函[1996]34号 1996年9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重新下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协定法律证明书参考格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司法部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重新下发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协定法律证明书参考格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8年4月1日,司法部 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财政厅(局):
为引进世界银行(下称“世行”,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国际开发协会)贷款的需要,应世行要求,并商财政部同意,司法部于1988年6月下发《关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长为世界银行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签订的贷款协议出具项目协议证明书的通知》((88)司发公字第147号),要求各司法厅(局)积极参与当地与世行贷款项目的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并为贷款协议出具法律证明书。同时,根据当时情况,随附了“项目协议证明书”参考格式,对规范此种重要法律文书的出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情况的变化和形势的发展,原有格式已难以适应实际要求。近年来,一些司法厅(局)所制作的证明书,在参照原有格式的同时,考虑到项目的具体要求,也对原有格式有所突破。
为进一步规范世行贷款项目协定法律证明书的出具,便于今后工作的开展,缩短出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引进世行贷款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经研究决定,重新下发法律证明书参考格式(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法律证明书是对世行项目协定的法律确认,是项目协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世行贷款项目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对于能否顺利引进世行贷款起着重要作用。在过去十年中,有关项目省(区、市)司法厅(局)认真、及时为世行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当地与世行签订的项目协定出具法律证明书。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仍应继续重视这项工作,积极为世行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出具法律证明书。
二、财政部门和项目承办单位与世行商签项目协定和签订项目协定,应及时通知本省(区、市)司法厅(局),并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出具法律证明书所需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与世行有关协定、协议副本,有关政府批文及电报、电传等。
三、司法厅(局)出具法律证明书之前的具体工作,可仍由公证管理处承担,也可根据情况,由各省(区、市)公证处承担。公证部门要掌握有关世行和世行贷款的背景知识,主动了解世行贷款项目的谈判和签约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审查与出具法律证明书有关的证明文件。
四、法律证明书的出具既要本着谨慎认真的态度,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要考虑到具体项目的时间要求,及时制作和签发法律证明书。公证部门应审查法律证明书的中英文本的一致性,司法厅(局)长一般只在法律证明书中文本上签名。
五、各省(区、市)司法行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应当加强联系沟通,积极配合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附:法律证明书(参考格式)
我,(姓名)①加底线的括号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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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厅(局)长,
-----------已审阅了如下文件:
1.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国际开发协会)与(省、直辖市、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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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区)于__年_月_日签订的(名称)项目的《项目协定》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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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项目具体要求的分贷款协定(分贷款协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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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关借款人〖中国政府〗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涉及国际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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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市、自治区)涉及国际协定之签署和递交的所有基本文件、法律、法规和程序;
4.授权或批准《项目协定》和分贷款协定之签署和递交所必需的一切政府/公司等机构行动的文件证明;
5.我认为与提供该法律证明书有关的其它任何文件。
基于对以上文件的审阅,我代表(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有关机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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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证明;
1.(省、直辖市、自治区)具有与外国实体,特别是世界银行,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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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的法律地位和能力;
2.(省、直辖市、自治区)已采取了签署和递交《项目协定》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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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行动,并在此方面得到政府的一切批准;
3.下列文件可作为上述第1段和第2段证明的凭证:
(1)(省、直辖市、自治区)(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姓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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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年_月_日致世界银行的批准《项目协定》谈判后文本的电传(其复印件为
附件1);
(2)(省、直辖市、自治区)(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姓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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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年_月_日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利坚合众国特命全权大使(姓名)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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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时,由使馆公使(姓名)代表(省、直辖市、自治区)签署《项目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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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有关文件的传真(其复印件为附件2);
(3)(省、直辖市、自治区)对《项目协定》及有关文件的批准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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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程序和惯例;
4.《项目协定》已被(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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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由其代表签署和递交,《项目协定》的条款对(省、直辖市、自治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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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约束力;
5.(具体项目中的有关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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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签署各自分贷款协定的法律地位和能力;
(2)在签署和递交各自分贷款协定方面已采取了所需的一切行动,并得到政府/有关机构的批准;
(3)对各自分贷款协定的批准和签署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程序和惯例。
6.各分贷款协定已被(有关机构名称)正式批准(核准),并由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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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和递交,相应分贷款协定的条款对(有关机构名称)具有法律约束力。
(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厅(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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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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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附件:……
①加底线的括号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