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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1 04:55:37  浏览:847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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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8〕第1号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经2008年3月14日第5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促进非金融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与交易应遵循诚信、自律原则。

第四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

第五条 债务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结算。

第六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为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提供服务。

第七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信息。信息披露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金融机构承销。企业可自主选择主承销商。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

第九条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第十条 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上述专业机构和人员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发行价格和所涉费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任何商业机构不得以欺诈、操纵市场等行为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二条 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第十三条 交易商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交易商协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四条 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交易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

第十五条 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务融资工具登记、托管、结算的日常监测,每月汇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兑付等情况向交易商协会报送。

第十六条 交易商协会应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汇总情况、自律管理工作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及自律管理规则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交易商协会对违反自律管理规则的机构和人员,可采取警告、诫勉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交易商协会、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交易等有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短期融资券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4月15日起施行。《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和《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同时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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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渭南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渭南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2011年渭南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争先创优的关键一年。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根据《2011年渭南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安排本地区、本部门(单位)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2011年渭南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应急能力为核心,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和谐渭南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即将出台的《陕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观摩活动,完善演练方式,不断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3.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切实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健全监测预警机制
  1.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2.建立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完善监测网络,扩大监测面,不断提高监测水平。
  3.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通报预警信息。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1.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健全值班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全市政府值班系统24小时联系畅通。
  2.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培训值守人员,提高研判水平,及时、准确上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程中失职、渎职情况严格处理。
  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1.继续做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演练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人身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的作用。
  2.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制度,出台《渭南市应急物资征用办法》。
  3.完成渭南城区及各县市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渭南城区新建1-2个应急避难场所,制定市朝阳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4.健全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监管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和相关单位应急设备和装备配备。
  五、加快建设应急平台
  1.大力推进市政府应急平台建设。落实建设资金,建成市级移动应急平台,完成现有应急指挥场所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市政府应急平台一期建设任务。
  2.加强全市应急平台建设的指导。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应急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专业应急平台建设。
  六、做好应急科普宣教工作
  1.拓宽培训途径。举办第二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的应急决策和指挥能力。对各级应急管理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2.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等活动。通过省应急管理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大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力度。继续推进《陕西省公众应急指南》进家庭活动。
  七、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1.健全应急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2.深化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四进五有”要求,抓好乡镇、社区(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的应急管理,建设12个市级应急管理示范点,总结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带动基层应急管理上水平。
  八、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成立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市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2011年 7月前完成编制工作,确定应急重点建设项目。
  九、完善区域合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联合演练、资源共享、联合培训、学习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地市的应急合作与交流。与山西运城、河南三门峡市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
  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年初市政府印发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市应急办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出台《渭南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客观公正、民主科学、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据办法对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工作部门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12〕121号


  为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我部决定在2012年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现将《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本地区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计划进行细化、完善,落实分工,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请将修改确定后的活动计划(方案)于4月10日前报我部。

(联系电话:010-68205322)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工作部署和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安排,决定开展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和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确定的目标,以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为核心,以“服务企业、助力成长”为主题,以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为支撑,以促进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三型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依靠有关部委、依靠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靠社会力量,集聚资源,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和水平,营造全社会关注、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小企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贯彻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服务活动,初步形成全社会关注、服务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良好氛围,力争实现工商登记中小企业户数增长8%,中小企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二、工作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遵循政府倡导、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全面推动中小企业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快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各项配套政策,推动现有各项政策的落实,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强化部门之间合作,依照各自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方位的支持;推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分类统计、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中小企业运行动态及存在问题,为政策制定调整提供依据。二是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转型升级行动计划统一部署,将服务年活动与其他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融入到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三是发挥有关协会组织和部属单位优势,在重点领域带头开展服务活动。四是积极组织地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和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实际,制定细化政策措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五是加强政策和宣传引导,调动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参与服务年活动,形成全社会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活动内容

  (一)政策咨询服务。以推动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实施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多层次宣贯体系。一是抓好配套政策文件制定出台。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保证各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和计划进度完成相关工作。二是抓好政策落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抓好政策宣传服务。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现场宣讲、印发手册、网络在线解读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政策宣传活动,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组织开展政策大讲堂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集群和园区,提供现场政策咨询宣讲服务;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促进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实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联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中小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乱收费、乱摊派、索要赞助等问题;组织开展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周、现场经验交流及监督检查活动;加快推进《企业负担监督条例》立法工作。

  (二)投资融资服务。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为重点,促进中小企业间接融资环境优化,继续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工、农、中、建四大银行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务实推进与建行、交行、国开行等银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加快中小企业融资第三方平台建设。依托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上市、“三集”发行等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培训和咨询服务。促进担保机构扩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力争2012年新增担保业务额1.5万亿元,新增服务企业25万户。推动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向金融机构推荐信誉优良、经营规范、服务中小企业业绩突出的100家担保、再担保机构,建立稳定的银担合作关系。

  (三)创业创新服务。以支持三型企业为重点,细化三型企业标准,加大支持力度。在创业服务方面,发挥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改善创业环境、强化创业辅导培训,加强政策引导,培育和支持600家创业基地建设;开展创业辅导走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和服务机构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和培训;会同教育部,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网上招聘活动,免费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招聘信息服务;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大型创业咨询服务活动。创新服务方面,着力培育和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与科技部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各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进步,创新发展;开展携手推进信息化活动,推动信息化服务联盟、大型IT企业、电信企业、信息安全企业为100万户以小型微型为主的中小企业开展培训和技术服务;落实“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实施中小企业宽带应用提升计划;与知识产权局共同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指导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行活动,由专家和服务机构深入产业集群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现场咨询;配合“百项技术创新推进计划”,根据各地中小企业特点,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对接和成熟适用技术推广活动。

  (四)转型升级服务。以改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为重点,组织带动服务资源,提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建立和完善800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第二批200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示范平台认定与产业基地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机衔接,能力提升工程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中小企业示范平台认定重点向产业示范基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倾斜;组织开展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承诺签字活动,带动当地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遴选百家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援助示范、咨询服务;促进军工企事业单位与中小企业开展交流合作,推动军民融合发展;配合“两化融合深度行”、“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等专项行动开展相关活动。继续办好第9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和第7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为中小企业提供新产品新技术展示、推介、对接和国际采购等服务;办好在德国汉诺威工业博览会期间举办的中德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对中小企业在博览会期间签订的技术经贸合同,优先支持申请国开行20亿欧元专项贷款;支持各地举办专业展会,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专业展览展销活动。

  (五)管理提升服务。以实施管理提升计划为重点,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服务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培养人才,提高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通过远程网络、短期集中面授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营销、质量、安全生产、财务(重点是《小企业会计准则》)等管理培训,预计全年培训50万人次;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组织部属高校、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服务;开展第二期中德政府合作培训项目,选派部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赴德国免费培训;指导开展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试点工作;开展知名专家走进中小企业活动,通过服务机构组织财会、管理、法律、营销等方面的专家,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诊断、管理咨询服务。

  (六)舆论宣传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全社会对中小企业的认识,形成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共识,提振中小企业信心,扩大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配合中央宣传部,与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继续开展“中小企业巡礼”系列活动;与新华社合作开展“转型铸造品牌”宣传活动;与经济日报合作,开辟“中小企业之窗”,宣传中小企业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各地充分利用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配合开展服务年活动的相关宣传;发挥《中小企业简报》和部属媒体的作用,及时反映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组织汇编和宣传百家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的优秀中小企业典型案例,弘扬创业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四、活动安排

  (一)服务年重点活动安排。服务年活动期间,在全面做好中小企业工作的基础上,邀请有关部委、行业协会参加,组织开展系列重点活动(见附件1)。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已制定的服务年活动计划基础上,根据印发的总体方案进行细化完善,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各项活动。

  (二)主题宣传活动安排。六项服务内容贯穿服务年始终。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从3月份起,每两个月通过媒体集中宣传一项重点服务内容,并安排相应的一至两项重点活动(见附件2)。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印发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总体方案。成立中小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由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同志任组长,部内中小企业工作小组成员司局负责同志参加,负责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定期会商,研究、落实服务年活动安排,考评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等。中小企业司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服务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本地区服务年活动领导责任主体和任务分工,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完成。

  (二)加强合作,协同推进。充分动员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汇聚各方面的智慧与资源优势,加强合作,共同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召开协调会,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听取意见建议。根据区域特点和中小企业需求,加强工作引导,创新方式方法,务实开展服务活动。

  (三)加强考评,保证实效。加强调研,及时了解各地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利用《中小企业简报》,不定期编发服务年活动专刊,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考评机制,对服务年活动开展评估问效,对活动开展好、成效突出、中小企业满意度高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扬。

  附件:1.中小企业服务年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活动安排
     2.中小企业服务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主题宣传活动安排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26/n13917012/14519041.html